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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报关员资格证书的申请、更换及补证?
日期:2007/8/15 文章来源: 点击数:2728 文章录入:本站编辑
  
          ——长沙海关人教处负责人答记者问
一、问: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条件、提交的资料及办理时限?
答:报关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
(一)报名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考试合格者可以向原报名地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
4、身份证件。
(三)办理的时限: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
海关决定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二、问:报关员资格证书有何效力?
答:(一)报关员资格证书由海关总署统一制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2006年1月1日以后颁发的报关员资格证书(新版,红色),取消了“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注册成报关员的;连续2年脱离报关员岗位的报关员”资格证书无效的规定。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可以按规定向海关申请注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5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前已取得报关员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报关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1、已在海关注册的;
2、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报关员资格,尚未在海关注册的;
3、2004年1月1日以后注销注册的。
三、问:如何申请更换报关员资格证书?
答:报关员资格证书因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有误或者发生变更,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向原发证地直属海关申请换证。
(一)申请换证的,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
2、原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
5、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问:如何办理报关员资格证书的补证?
答:报关员资格证书损毁、遗失的,可向原发证地直属海关申请补证。
(一)申请补证的,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补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
4、登发遗失证书声明的省级报刊原件;
5、已取得报关员资格且申请补证时资格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背景资料: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规定,报关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通过考试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总署规章。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海关总署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确定考试原则,制定考试大纲、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具体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事宜。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总署决定,可以进行调整。海关总署在考试3个月前对外公告考试事宜。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实行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核分和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式进行。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确认和参加考试以及成绩查询的方式、资格证书申请的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考试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和各考区的考试公告、各直属海关行政许可公示以及有关通告、通知等,亦可通过拨打各考区、各报考点海关对外公布的考试咨询电话获得相关资讯。
 
(特约通讯员黄宏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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