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商品归类差异”是指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用途等属性指标都相同而归入不同税号的情形。同名商品归类差异记录条数的多少和同名商品归类差异率的高低是核量报关企业报关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海关考核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系统公布的数据,1季度长沙关区一般贸易归类差异率0.058%,较去年同期相比,相同品名商品归入不同税号比例大幅上升。情况如下:
根据《同名商品归类差异分析系统》提取的数据,2月份,长沙关区内同名商品归类差异率0.053%,归类差异记录2条,品名为放大器。 3月份,关区内同名商品归类差异率0.063%,归类差异记录8条,品名均为造纸机用脱水毛布。
一、 原因分析
(一)、2月份同名商品归类差异系HS目录及税则转换造成。
2月份,长沙关区归类差异记录2条。通过调阅H2000系统数据,相同品名商品放大器分别归入8543.8990和8543.7099。其中1单系06年进口07年结关的报关单,归入税目8543.8990;1单07年进口,归入8543.7099。相同品名商品归入不同的税目系06版HS目录及07版税则转换造成,属正常的归类差异。
(二)、3月份同名商品差异系报关企业报关单填制不规范造成。
3月份,关区内同名商品差异记录8条。经查均为造纸机用脱水毛布,其中4单归入5911.3100,4单归入5911.3200。按照总署规范申报要求,归入5911项下的商品,需填报外观形状、用途等指标,归入5911.30子目下的商品还需填报纺织材料每平方米的重量。调阅报关单电子数据,归入5911.3100的4票报关单与归入5911.32004票报关单品名和规格型号栏内容完全一致,即品名申报为“造纸机用脱水毛布”,规格型号栏申报为“造纸机用,环状成卷”,仅备注栏内容存在差异,归入5911.3100报关单备注栏注明“每平方米重量650克以下”,归入 5911.3200,备注栏注明“每平方米重量650克以上”,归类正确,所填各项指标满足了海关归类和审价要求。由于报关单规格型号栏字符设置的限制(限30个字符),商品的规格型号指标不能在规格型号栏完整表述,部分指标申报到了备注栏。对于品名、规格型号、备注栏各栏目指标的填制,海关总署2004年34号公告均有严格而具体的规定,由于报关企业未严格按总署规范申报要求填制,将应填入品名和规格型号栏内容填到了备注栏,而同名商品归类差异系统对对备注栏内容系统无法检索和识别,从而出现了“同名商品归类差异”。
(三)、我处通过风险管理平台每月定期对关区内同名商品归类差异数据进行清理,但由于风险管理平台只能对“相同商品申报不同税率”的归类差异数据进行提取和监控,归入5911.3100和5911.3200脱水毛布二者税率相同,无税差,风险管理平台未采集到有关差异记录,造成了差异数据的继续上报。
二、 措施
(一)、修正差异数据。对于造成的同名商品归类差异数据,通知相关报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对存在归类差异的报关单数据,规范企业品名规格型号栏的填制,精减压缩规格型号栏部分多余字符,将每平方米重量等备注栏内容修改到规格型号栏,修正前期差异数据,避免再次产生同名商品归类差异。
(二)、进一步强化各报关企业的规范申报意识和责任意识。总署2006年16号公告于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公告对各税目下商品提出了规范申报的具体要求,近期,审单处再次重申要求各报关企业严格按照总署规范申报要求,填制报关单时严格按照“品名+规格型号”栏的顺序进行填制,关键指标优先录入,避免产生同名商品归类差异。对未按上述要求填制的报关单,海关一律作退单或删改单处理,并按《报关员记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记分。目前对1季度因填制不规范造成的同名商品归类差异报关企业已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计分考核。
(三)、建立联系配合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单中心与各职能部门、业务现场的联系配合,完善同名商品归类差异的实施监控和联系反馈机制,及时互通信息;二是建立海关与各报关企业的联系配合机制。对于海关实时监控发现的同名商品归类差异记录,涉及的相关报关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海关作好清理、核实和修改工作;在海关实行实时监控的同时,企业应主动对前期申报数据进行自查,一旦发现出现了同名商品归类差异情况,主动联系相关业务现场,经现场核实后,发送修改信息,修正差异数据,防止差异数据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