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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通关在株洲
日期:2008/9/15 文章来源: 点击数:2445 文章录入:本站编辑
  
自8月1日,株洲海关全面推行快速通关改革措施以来,“现场业务一体化(接、打、放)”通关模式、“直接验放(F通道)”通关模式、下放删改单权限和外转验估审结权限等作业模式运转顺畅。截止8月31日,该关“接、打、放”模式下共受理进出口报关单132份(其中,进口41份,出口91份),货运量4270吨(其中,进口407吨,出口3863吨),货值11713542USD;F通道模式下受理出口报关单8份,货运量660吨,货值1188021USD,关区快速验放模式下进出口报关单17份(进口12份,出口5份),货运量14吨,货值1780648USD。通关时间、通关效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进出口企业反映良好。该关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各科室协作配合。我关从组织机构上、思想认识上、实际行动上把提高通关效率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关党组的部署和要求上来。长沙海关快速通关方案出台后,该关就成立了以关长任组长,副关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株洲海关快速通关领导小组”。各科室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全关“一盘棋”思想。
(二)、宣传培训到位,企业各界积极响应。
上半年,株洲海关认真落实总关制订的《支持湖南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十项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十项措施》。关领导亲自带队,先后走访关区大中型企业20余家,送政策上门,召开企业座谈会、政策宣讲会3次,举办报关员、企业业务操作员海关知识培训3次,培训人员60余人次。株洲市委书记、主管外贸副市长、企业老总对我关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简化作业流程,强化岗位联动。一是“现场业务一体化(接、打、放)”通关模式实施后,他们对接单、验估、税费、查验、放行等岗位进行了合理整合,岗位职责进行了调整,作业流程更趋简化,单证放行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实货放行、查验由监管科负责。综合业务科对有税费的报关单,税费处理岗位核注税费后,仍由税费管理岗位作报关单放行处理。综合业务科对接单环节有布控信息的报关单,接单人员读单后系统自动跳出“布控信息显示”“布控处理输入”窗口,对该类报关单,须待布控处置结果录入后,才能通过“现场业务一体化”功能模块作放行处理。查验环节被布控的报关单,接单环节操作时,左侧“查验通知单打印”按钮显示为红色,接单岗位关员点击“查验通知单打印”,打印查验通知单一式两份,随报关单流转至查验放行环节,该类报关单由监管科放行关员在选查/放行系统作放行处理。二是加强与预录入互动。为从源头上提高通关效率,明确报关单电子数据预录前,预录入人员必须认真初审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遇疑难问题、特殊情况时,经交接单关员把关审核后,再进行电子数据预录入。并以报关单退单率、修改率、删除率、零差错等指标严格奖惩,奖优罚劣。以期最终达到“通得快,无差错”的目标。三是加强对报关单证流转登记管理。对已经通过“现场业务一体化”作放行处理的报关单,综合业务科接单人员在报关单审单栏和放行栏签注姓名和日期,并将纸质报关单及相关单证流转至监管科;对未作放行处理的报关单,综合业务科接单人员在报关单审单栏签注姓名和日期,并将纸质报关单及相关单证流转至监管科。同时,科室之间结合部对报关单处理完毕后,应对报关单进入本环节时间及从本环节流转至下一环节时间进行实时登记。
(四)、建章立制,完善“预约加班”、监装、监卸措施。
根据《长沙海关快速通关改革实施方案》、《长沙海关现场业务一体化操作指引》等,修订完善报关单修改删除操作规程、外转验估操作规程、报关单流转操作规程、进口货物监卸操作办法等制度。对救灾物资、工农业生产急需物资、易腐烂变质的进口货物、易发生变化的化学试剂及药品及其他急需提取的进口货物,A类以上资质企业向海关提供担保并履行报批手续后,可实行“预约加班”、海关监卸措施。对已办理报关手续,但因特殊情况(配装、配箱、装船等)不能在海关工作日内装运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位在海关工作日之内提供担保并履行报批手续后,由监管科先行查验、施封并放行货物。
(五)、建立服务热线,解答通关咨询。
该关通关服务热线(0733-8899952)已张榜对外公开,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如:文明接听,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不卑不亢;做好登记,设立服务热线记录本。逐项填写来电单位、来电姓名、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受话人、经办人、来电内容、处理结果等内容要素;认真办理。对属于所在部门业务范围的,能当场予以解答的当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告知其主管业务现场或主管科室联系电话,同时通知相应部门;落实反馈。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办到底。在通知相应部门办理的同时,应告知其当天之内反馈处理进展或结果,并主动跟踪、督促、督办。交班前将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株洲海关综合业务科陈振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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