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服务通常指代理报关作业,属于国际公认的服务贸易第 12项(其他)范畴。今天,我国的报关服务与改革开放、对外贸易相伴发展,已有 90.7%进出口通关业务由报关服务完成,形成了专门的报关服务市场和技术含量、知识含量相对较高的公共产品。制定行业标准,将有利于推动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规范经营;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达到提高报关质量和通关效率;有利于协助海关加强对报关市场、报关企业、报关员的有效管理,是行政法规的补充和完善;有利于加强报关企业内部管理,改善和净化报关环境,避免无序的恶性竞争;同时,也有利于推进报关立法工作的进程。
一、本《规范》的起草、制定过程
2009年,中国报关协会响应业内报关立法的呼声,开展了立法需求的前期调研。在时机条件均不成熟的情况下,中国报关协会于2010年初接受海关总署法制部门建议,决定先行制定报关服务行业标准,并就报关服务的作业目标、工作领域、作业流程、发展状况开展了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经多次协商,向海关总署法制部门正式提出了制定报关服务行业标准的立项申请。2010年4月 22日,经海关总署批准,《报关服务作业规范》列入《 2010年海关行业标准立项计划》。随后,中国报关协会组建了由各地报关行业自律组织、报关企业和院校研究机构专家组成的起草小组。2010年4月初至 7月中,起草小组审定了《实施方案》,开始了草拟工作,采取分头草拟,集中统稿审稿的方法,两下两上,四易其稿, 2010年7月 14日经起草小组第三次会议集体审定的本《规范》征求意见稿成型。随后,起草小组开展了为时一个半月的征求意见工作,共发函230封。其中,起草小组向海关总署14个司局、41个各直属海关、116个报关企业、18个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3个有关院校和研究机构,以及29个各地方报关协会和2个相关行业协会征求修改建议。截止2010年8月31日,共收到函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意见反馈230件(个),占发函总量的100%;反馈统计显示,对本规范无任何修改意见的183家,占全部发函对象的79.9%;提出具体修改建议的47家,占全部发函对象的20.1%。经研究、协调,起草小组对所有修改建议,区别情况做出了妥善处理。
二、制定本《规范》的技术路线
一是依法制定,规范草拟。这是起草本《规范》的技术路线,也是具体起草的工作原则。为此,中国报关协会多次组织起草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以保证本《规范》符合《海关法》、《标准化法》以及《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并请海关总署制定标准的专家对起草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具体讲解标准和编写规则,保证了草拟工作的规范进行;二是尊重实践,尊重人才。为保证本《规范》不偏离的报关服务运营规律,起草小组成员主要来自报关企业的具有多年业务一线实践经验的报关员、业务管理人员,以及长期从事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所占比例达 52%。这些报关企业的海关管理类别大多为 AA类、A类。起草小组成员绝大多数本科以上学历。平均从业经历 21年。三是簇标准布局,统筹安排。所谓簇标准布局,就是围绕报关服务,制定顺序号不同的、相互关联的若干标准,形成系统规范统一同一对象的标准体系。本《规范》的定位就是诸多围绕报关服务的簇标准之一。这样,既突出了规范统一的主题,使本年度完成任务成为可能,又可为今后制定其它簇标准留有工作接口。四是兼顾普适性和前瞻性。本《规范》在该原则指导下,既符合我国报关服务发展的总体水平,也引入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理念,保持适度的前瞻性,力图对提高报关服务的整体效率和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本《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本《规范》层次共分 7章、45条、65段、103列项。其中,前两章是依据《海关行业标准编写规则》及其相关法规,对本《规范》一般要素的描述。第 3、4、5、6、7五章为“作业要求 ”,是本《规范》的主体。其中,第 3章对本《规范》涉及的有歧义的术语进行了定义;第 4章对报关服务作业范围进行原则性描述;第 5条对主要作业环节提出了规范要求;第 6章指出了报关服务的作业风险和来源;第 7章提出了报关服务作业过程中的自律要求。
(二)本《规范》统一的是报关服务的作业活动。即报关服务的相关概念、作业范围、主要业务环节的作业流程和规范要求,以及风险处置、自律要求。本《规范》适用主体为依法开展报关服务作业的报关企业,不适用国际快递业务和自理报关。
(三)本《规范》统一报关服务作业流程的起点为洽商委托,终点为退还单证。其主干以时间先后为序,呈明显的线性结构,并明确了流程中每个环节的工作和要求。
(四)本《规范》提示了开展报关服务面临的作业风险和责任划分。
(五)本《规范》在第 5章“主要业务环节作业规范要求”中引入了风险处置、信用管理、信息管理等理念,并根据报关企业发展需求提出了报关增值服务作业的内容、规程和质量,与传统报关服务作业并列设置。
(六)本《规范》坚持注重可操作性,着力促进报关企业实际操作与海关监管要求的对接,以及报关行业的自律发展,并力求各项要求具体化,以可度量和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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