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开展“绿篱”专项行动打击“洋垃圾”走私
为了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从2月上旬开始,长沙海关组织开展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的专项行动(代号“绿篱”专项行动)。结合关区实际,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一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名的废矿渣、废催化剂、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以及旧服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等“洋垃圾”(以下统称“洋垃圾”);二是采用藏匿、伪报、利用他人许可证等方式通过设关地走私进口不符合环境控制标准的进口固体废物。此外,关区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的不符合环境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商品有:废纸、废塑料粉碎料、废合成纤维混纺毛线边角料、废化纤布边角料、铜废碎料、废皮革边角料、废氧化铁皮及电解镍溶液废渣、镍废碎料、废金属酸洗液、锡废碎料、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监管通关处供稿)。
{政策解读}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其中,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国家分别制定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对限制进口类或者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应当持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进口验放手续。
洋垃圾:通常是指《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所列境外产生的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工业矿渣、旧服装、建筑垃圾等。(监管通关处黄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