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 站 首 页 | 协 会 简 介 | 协 会 快 讯 | 会 员 风 采 | 海 关 风 铃 | 行 业 自 律 | 政 策 解 读
 
 
 
 
 
 

湖南目前正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您对当前社区建设情况的看法:

1.很满意
2.满意
3.不满意
4.不知道
 
 
 
 
2005年进出口许可证等贸易管制政策的新变化
日期:2006/4/24 文章来源: 点击数:3071 文章录入:本站编辑
          2005年,我国对进出口许可证、纺织品出口配额许可证、机电产品管理等贸易管制政策进行了调整,相继发布了《200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0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等文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一)进口许可证管理
1、文件依据:《200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2号)、《200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8号)和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5号。《200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和《2004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同时废止。
2、具体调整情况:
(1)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由2004年的5种调整为3种,总计83个8位HS编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其中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进口许可证,消耗臭氧层物质由各地方发证机构签发进口许可证。
(2)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汽车及其关键件的35种机电产品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光盘生产设备的进口许可证管理。
(二)出口许可证管理
1、文件依据:《200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8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64号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70号。《2004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2、具体调整情况
(1)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由2004年的50种调整为47种,共计316个8位HS编码,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了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和出口配额无偿招标两种管理方式。
(2)取消坯绸和部分蚕丝类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人造刚玉的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管理。
(3)增加对氧化镁含量在70%以上的矿产品出口许可证管理。
(4)取消对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的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管理,调整为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取消对重水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调整为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取消对石蜡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调整为出口许可证管理;取消对电风扇、自行车、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的出口配额无偿招标管理,调整为出口许可证管理。
(5)取消蚕丝类国营贸易管理;取消茶叶(绿茶、乌龙茶)指定经营管理。
(6)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甘草及甘草制品,发证机构凭经营企业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申领加工贸易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和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核发出口许可证。
(7)进口原油加工复出口成品油,免领成品油出口许可证。
(三)纺织品出口管理
1、文件依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82号。
2、具体调整情况
(1)自2005年1月1日起,欧盟、美国、加拿大和土耳其将全部取消对我国纺织品的配额限制,出口经营者在向海关申报时无需出具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2)对于欧盟和土耳其取消配额限制的纺织品,自2005年1月1日后从我国出运到欧盟各成员国和土耳其的,出口经营者仍须出具纺织品专用原产地证(出口经营者向商务部授权纺织品出口证书发证机构申领输欧盟或土耳其纺织品原产地证和丝麻制品原产地证)。
(四)机电产品管理
1、文件依据:《2005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和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5号。
2、具体调整情况:
(1)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汽车及其关键件的35种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管理措施。
(2)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对《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所列商品,仍实行分级管理,由商务部和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根据分级目录签发《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a、对取消了进口配额管理措施的35种机电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由商务部签发《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b、由商务部签发《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产品增列17产品,主要包括用于光盘生产的盘面印刷机、发动机专用零件和汽车天窗、防抱死制动器等汽车关键件。
c、由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产品增列24种,主要包括非电机驱动其他制冷设备用压缩机、纺织用平网印花机、其他注塑机、闪速存储器型等。
d、旧机电产品目录中增列高速客船和其他机动巡航船游览船及各式渡船两种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取消非机动巡航船、游船等主要供客运的船、渡船、冷藏船、非机动捕鱼船、加工船等加工保藏鱼产品的船等三种旧机电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e、对23种机电产品取消由商务部或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主要包括蒸发量在900吨/时及以上的发电用锅炉、贯流式水轮机及水轮、其他客运架空索道、空载重量大于7000公斤的直升机、非电动机驱动的制冷设备用压缩机等。
(五)进口废物管理
1、文件依据:《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公告2004年第66号)。
2、具体调整情况:
(1)将原来禁止进口的钨废碎料、镁废碎料、钛废碎料调整为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2)将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其他碎织物等列为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进口经营者凭《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申报。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1、文件依据: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07号,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具体调整情况:
(1)将钨废碎料、镁废碎料、钛废碎料、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商品(共计5个8位HS编码)新增纳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2)将计价秤、IP电话信号转换设备、集线器、起重机、钻探车、放射线检查车、环境监测车、医疗车、电源车、机动车辆底盘、挂车及半挂车等商品(共计24个8位HS编码)新增纳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实施进境商品验证管理。
进口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进境商品,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口放行手续。
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协 会 简 介 | 协 会 章 程 | 咨 询 服 务 |政 策 法 规
湖南省报关协会 版权所有 @2006 | 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转载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678号海关大院1栋201室  邮编:410001  技术支持: 湖南数据中心
电话:0731-89720197 0731-89720187 湘ICP备20006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