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加工贸易?
一、什么是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二、海关支持加贸业务带来了哪些具体措施?
一、优化企业分类管理
§ (一)落实企业类别调整新规。AA类企业评定标准从年出口值30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对上年度进出口额或报关单票数、报关差错率等未达标的AA类、A类企业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对已下调的经申请恢复其原管理类别。
§ 二)及时调整企业管理类别。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及时申请上调企业管理类别,并随时受理、评估、报批、上调企业管理类别,使更多的企业享受通关便捷待遇。
§ (三)完善企业通关服务管理。深入推进“关企E线通”,实现企业与海关之间通关信息的实时双向互通;规范报关企业、报关员进出口报关行为,推广运用商品规范申报辅助系统,提高规范申报率,减少报关差错,提升企业通关效率。
§ 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
§ (一)主动服务企业对外经济合作。对省内“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所需出口的工程机械、厂房设备等,实行快速通关验放;对出口境外需复进口的工程机械、厂房设备,采用“不作价设备”或“保税工厂”方式监管。
§ (二)简化进境维修加工设备监管。对“走出去”企业出口的机械、设备需进境维修的,由企业提供担保,按进出境维修物品监管;对“走出去”企业所需返回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设备,允许采用保税方式办理通关手续。
§ (三)完善出境加工货物通关监管。按照海关总署的部署安排,全力支持省内企业境外投资办厂,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生产工艺和低成本优势组织开展生产,提高其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 三、简化加贸保税监管
§ (一)简化保税料件外发加工手续。对A类以上和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的B类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保税进口料件在长沙关区内外发承揽加工企业加工的,经申请核准,免收风险保证金。
§ (二)简化保税货物内销征税手续。对A类以上和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的B类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进口料件或加工成品内销的,经申请核准,实行先内销后办理征税手续(即“内销集中办理纳税手续”),促进内销便利化。
§ (三)简化特殊区域货物进出手续。对境外货物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实行快速放行;积极探索和推行特殊监管区域报关单、备案清单合并申报,实行“两单一审”,简化申报手续。
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
进料加工 |
来料加工 |
料件进口须对外付汇 |
料件由外商免费提供 |
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可为不同协议及客户 |
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为同一协议及客户 |
我方拥有料件及成品所有权我方购买、销售 |
我方无进口料件及成品所有权,外商自行购买、销售 |
购买国产料件可退税 |
购买国产料件不能退税 |
我方享受利润,承担经营风险。 |
我方只收取规定的工缴费,不享受利润,不承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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