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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贸业务在进出口管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
日期:2013/12/2 文章来源: 点击数:1489 文章录入:本站编辑
  

加贸业务在进出口管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

 

1、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经营企业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出口制成品属于国家对出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口许可证件。

2、深加工结转属于国内流转环节,免出口许可证件。

3、加工贸易外商免费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免进口许可证件。

4、料件内销时,经营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如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提交许可证件。但对于合同执行完毕的剩余料件,其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时间进口料件总额3%以内(含3%),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也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5、边角料内销,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也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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