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服务平台
组建海关认证企业微信群,持续推送海关新政策,开展宣传、在线培训、答疑,适时开展书面调研。
2.设立专用窗口
在海关通关业务现场设立高级认证企业专用窗口或摆放“高级认证企业优先办理”字样的牌匾,对于高级认证企业优先办理相关通关业务。
3.设立企业协调员
为高级认证企业配备协调员,公布协调员职责、联系方式,由专人统一负责协调、跟踪和处置业务咨询及疑难问题;根据需要组织政策宣讲。
4.联合激励
享有AEO互认国家(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享有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工信部、人社部等部门、团体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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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服务
5.优先办理
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以及相关业务手续
除首次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以及有特殊要求外,海关可以实行容缺受理或者采信企业自主声明,免于实地验核或者评审。
6.信用担保
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纳税无需提供担保。“两步申报“模式下,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
7.优先办理
加工贸易、报关单修删改单等海关业务
在办理报关单修删改单、加工贸易业务、原产地证等海关业务时优先办理。
8.降低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比例
平均抽查比例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
9.优先推荐
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食品、化妆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
通关服务
.更优的查验通关时效
进一步提升通关时效,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
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进出口货物平均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抽批比例的20%以下(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海关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1.优先查验
对高级认证企业在长沙海关各现场查验的,依企业申请并经审批后优先查验。
12.优先检测送检样品
在实验室检测环节,海关对送检样品协调实验室加快开展检测,出具检验结果。
后续管理
13.海关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先行先试对象
如非侵入式稽核查、企业核查认可企业自查结果试点等。
14.减少实地稽查核查
对于生产型的高级认证企业,排除存在重大监管风险情况外,海关酌情减少对企业开展实地稽查核查的次数,引导企业“主动披露”,鼓励企业加强自律管理。
15.理性执法,宽严相济
对于存在涉嫌违规情事的高级认证企业,海关综合企业违规情节、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处理,将企业面临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