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 站 首 页 | 协 会 简 介 | 协 会 快 讯 | 会 员 风 采 | 海 关 风 铃 | 行 业 自 律 | 政 策 解 读
 
 
 
 
 
 

湖南目前正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您对当前社区建设情况的看法:

1.很满意
2.满意
3.不满意
4.不知道
 
 
长沙海关12360热线问答小贴士  
 
海关小课堂|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日期:2020/11/4 文章来源: 点击数:1610 文章录入:本站编辑
  

海关小课堂|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当前,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已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选择,如何让消费者能省时省力地享受“全球购”便捷的购物体验成为跨境电商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那么,今天就听小编讲一讲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1210)模式,手把手教你掌握业务技能。

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


    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适合开展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的区域范围


    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最后小编提醒:

跨电模式虽好,但需履行的义务和需防范的经营风险可不能忘……

(一)跨境电商企业进口的商品必须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商品,不得进口涉及危害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进口食品和商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以及其他禁限商品。

(二)参与跨境电商的企业应向海关实时传输真实的交易电子数据、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禁止传输虚假电子信息和数据,对数据信息真实性、消费者身份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三)跨境电商企业不得利用他人真实身份信息,通过跨境信息交易平台进行“刷单”,应对交易真实性和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对订购人和支付人不一致的,电商企业应协助海关对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向海关提供相关认证证明。


转自:12360海关热线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协 会 简 介 | 协 会 章 程 | 咨 询 服 务 |政 策 法 规
湖南省报关协会 版权所有 @2006 | 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转载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678号海关大院1栋201室  邮编:410001  技术支持: 湖南数据中心
电话:0731-89720197 0731-89720187 湘ICP备20006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