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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快讯  
 
郴州出口加工区正式封关运行
日期:2007/7/22 文章来源: 点击数:2399 文章录入:本站编辑
  
7月20日, 我省目前唯一一家出口加工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顺利通过了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检总局、国家外汇等国家9部委验收,并获得了《验收合格证书》,这标志着郴州出口加工区正式封关运行。(2000年4月至今,国务院共批准设立了60个出口加工区,已经封关运作的有48个)。
出口加工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实行封闭式管理、有隔离设施和有效的监控系统的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在加工区内设定专门的监管机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制度。出口加工区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模式,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较之传统的海关监管模式具有较大的区别,海关实行24小时通关,采取“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快捷便利通关措施,充分满足现代企业“零库存生产”、“大进大出”和快进快出的经营管理要求。
在湖南设立出口加工区是长沙海关支持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10项措施的重要内容。2004年10月,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长沙海关建议,决定在郴州设立出口加工区,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新型材料。2005年6月3日,国务院批准在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园区内,设立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为3平方公里。两年来,省委、省政府以及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郴州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和建设,提出了“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益管理、高水平运行”的整体要求,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海关总署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出台了《关于支持中部崛起的总体意见》,关心和支持出口加工区建设。长沙海关在郴州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和建设过程中,积极建议、大力支持、全程参与,并根据海关总署支持中部崛起总体意见,细化了10个方面、50项具体支持措施,为出口加工区的建设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根据出口加工区验收标准,区内一期建设完成了“七通一平”,建成了完善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排水、绿化、电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集成等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仓库等配套设施
作为海关的特殊监管区域,投资郴州出口加工区,可在免税、保税、退税等方面享受许多优惠政策。
在郴州设立出口加工区是省委、省政府深思熟虑后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省委、省政府促进大湘南发展的重要举措。在郴州设立出口加工区,符合国家产业转移调整方向,有利于湖南省委、省政府划分全省四大经济区域的快速形成,有利于主动接受粤港澳经济辐射带动,快速承接“珠三角”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陆地区梯度转移。随着“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泛珠三角”概念的提出,“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陆地区梯度转移将很快由可能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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