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优评比活动”主要评选:诚信服务好,遵纪守法好,报关业绩好,报关质量好的报关员为“优秀报关员”。
一、参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双优评比活动”结束止,无走私行为和其他犯罪行为;
(三)在“百日创优”阶段,承担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报关员人均水平,删退改单率低于2%(含2%);
(四)自2007年1月1日起,至“双优评比活动”结束止,连续从事报关业务;
(五)2008年删退改单率低于本关区的报关员人均删退改单率;
二、评比标准
满足参评条件的报关员按下列条款量化得分。满足1-8条中一条,每条加10分;满足9-12条中一条,每条加5分。满分为100分。
(一)“百日创优”活动中报关单量为本关区前十名;
(二)“百日创优”活动中删退改单率为本关区低的前十名;
(三)2008年未被海关因报关差错记满30分;
(四)2008年承担报关单量高于本关区报关员人均报关单量;
(五)在企业内担负报关复核工作;
(六)获得全国预归类业务培训班结业证书;
(七)参与过中国报关协会或地方报关协会组织的报关职业教材编写或担任过培训教师;
(八)连续5年从业或连续3年服务于一个企业的注册报关员;
(九)有过与报关业务相关的理论著述或积极向全国性媒体投稿且被刊用;
(十)在当地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如工、青、妇先进或技术能手);
(十一)获得地方报关协会奖励;
(十二)所在企业为“百优报关企业”的。
若满足5-12条者,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标准的具体含义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三、得分计算
将每名自愿参评且符合条件者的量评得分相加,计算该报关员的评比总分,并以直属海关关区为单位进行降序排列,得分高者优先入选为该地区推荐人选。
各协会要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评审,组委会在复核的过程中,如发现参评报关员参评资格存在不实之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所报送地方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