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普法宣讲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
今年6月19日由国务院总理签署通过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的决定》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海关新政宣传,维护广大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发展,长沙海关办公室(法规室)、长沙海关稽查处与湖南省报关协会定于8月19日联合举办企业普法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08:30 -11:00
二、地 点:长沙海关一楼多功能厅
三、内 容:长沙海关稽查处宣讲新《海关稽查条例》主要修改情况,法规室从法治角度解读新条例。
请参加培训班的进出口企业于8月17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湖南省报关协会传真机0731-84781276,或电子版回执发送至邮箱:hcba08@126.com.
为各外贸企业进行免费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长沙海关各分关和业务现场领导共同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湖南省报关协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报 名 回 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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